生育育兒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臺中市生育津貼(臺中愛胎萬)

新生兒爸爸或媽媽設籍臺中市滿 180 天,出生後 6 個月內到戶政事務所申請生育津貼,第 3 名起金額逐胎增加。

115 年起出生:第 1、2 名各 2 萬元,第 3 名以後每多生 1 名增加 1 萬元(第 3 名 3 萬元、第 4 名 4 萬元,依此類推)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 臺中市各區戶政事務所
查看官方辦理資訊

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臺中市
  • 待確認:你或配偶正在懷孕,或家中有子女未滿 6 個月
  • 待確認:新生兒出生當日,父母一方已設籍臺中市滿 180 天,且申請時仍設籍臺中市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新生兒於臺中市戶政事務所完成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須於出生次日起 6 個月內申請,逾期視為放棄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適用地區
臺中市
其他條件
  • 新生兒出生當日,父母一方已設籍臺中市滿 180 天,且申請時仍設籍臺中市
  • 新生兒於臺中市戶政事務所完成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
  • 須於出生次日起 6 個月內申請,逾期視為放棄
官方來源
資料狀態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