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育兒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有就業保險的受僱者,為照顧 3 歲以下子女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可按月領取投保薪資 80%(津貼 60% 加薪資補助 20%),父母可各領 6 個月。

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60%,另加發 20% 薪資補助(合計 80%),每一子女最長 6 個月,父母可各自請領

怎麼申請

線上或臨櫃皆可
  • 勞保局 e 化服務系統線上申辦
  • 郵寄
  • 勞保局各地辦事處臨櫃
前往申請

資格核對

  • 待確認:受僱並有勞保、就業保險
  • 待確認:家中有子女未滿 3 歲
  • 待確認: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 1 年以上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已依性別平等工作法向公司辦妥育嬰留職停薪,並親自撫育子女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適用地區
全國(中央補助)
其他條件
  • 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 1 年以上
  • 已依性別平等工作法向公司辦妥育嬰留職停薪,並親自撫育子女
官方來源
資料狀態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