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為低收、中低收入戶或家庭收入財產符合標準者,每月可領生活補助。

依戶別與障礙等級每月 3,500~8,200 元(法規基準金額,每 4 年依物價調整,實際金額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 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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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本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 待確認:須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達最低生活費 2.5 倍且財產符合標準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實際居住於戶籍地,且最近 1 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未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於夜間式或全日住宿式機構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與其他政府生活補助或津貼僅能擇一領取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適用地區
全國(中央補助)
其他條件
  • 須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達最低生活費 2.5 倍且財產符合標準
  • 實際居住於戶籍地,且最近 1 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
  • 未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於夜間式或全日住宿式機構
  • 與其他政府生活補助或津貼僅能擇一領取
官方來源
資料狀態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