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育兒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臺北市臨時托育補助
設籍臺北市未滿 12 歲兒童,家庭屬低收、中低收、原住民、身障、單親、雙(多)胞胎或父母非自願失業謀職中等情形,臨時托育可申請時數補助。
6 歲以下每月最高補助 30 小時、每年 180 小時;超過 6 歲每月 20 小時、每年 120 小時;特殊需求經評估每月最高 60 小時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婦女福利及兒童托育科
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臺北市
- 待確認:家中有子女未滿 12 歲
- 待確認:須符合其一:低收或中低收入戶、父母一方為原住民、父母一方中度以上身障、兒童或同住手足有身障或發展遲緩證明、特殊境遇家庭、單親家庭、雙(多)胞胎家庭、父母一方非自願失業且謀職中、經社福單位轉介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須臨托於臺北市立案的托嬰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幼兒園、課後照顧中心或登記的居家托育人員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已就托臺北市公立幼兒園或已領其他性質相同托育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 適用地區
- 臺北市
- 其他條件
- 須符合其一:低收或中低收入戶、父母一方為原住民、父母一方中度以上身障、兒童或同住手足有身障或發展遲緩證明、特殊境遇家庭、單親家庭、雙(多)胞胎家庭、父母一方非自願失業且謀職中、經社福單位轉介
- 須臨托於臺北市立案的托嬰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幼兒園、課後照顧中心或登記的居家托育人員
- 已就托臺北市公立幼兒園或已領其他性質相同托育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 官方來源
- 資料狀態
-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