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臺北市一般市民醫療補助
設籍臺北市、家庭收入與財產在標準以下,醫療費用負擔不起的市民,可申請補助自付醫療費用。
最近 6 個月醫療費用扣除 2 萬元及不補助項目後,補助餘額 80%,每人每年最高 30 萬元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臺北市
- 待確認: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 39,960 元(115 年標準)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全家存款及有價證券扣除健保自負醫療費用後,平均每人不超過 16 萬元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全家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未超過 992 萬元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醫療費用非本人或扶養義務人所能負擔,且於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就醫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 適用地區
- 臺北市
- 其他條件
- 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 39,960 元(115 年標準)
- 全家存款及有價證券扣除健保自負醫療費用後,平均每人不超過 16 萬元
- 全家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未超過 992 萬元
- 醫療費用非本人或扶養義務人所能負擔,且於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就醫
- 官方來源
- 資料狀態
-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