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育兒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臺北市生育補助
新生兒在臺北市辦出生登記,且爸爸或媽媽出生前 10 個月起連續設籍臺北市(含新北、基隆),第一胎 4 萬元、第二胎 4.5 萬元、第三胎起 5 萬元。
第一名新生兒 4 萬元;第二名 4.5 萬元;第三名以後每名 5 萬元;死產不分胎次 4 萬元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辦理出生登記或新生兒設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
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臺北市
- 待確認:你或配偶正在懷孕,或家中有子女未滿 1 歲
- 待確認:新生兒須在臺北市戶政事務所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申請時仍設籍臺北市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父或母須自出生日(或預產日)起 10 個月前至申請時連續設籍臺北市;之前連續設籍新北市、基隆市也算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完成出生登記者須於出生次日起 60 日內申請(有正當理由經核准可延長為 1 年);初設戶籍登記者須於 1 年內申請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由新生兒之母申請,依法可由父或監護人申請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 適用地區
- 臺北市
- 其他條件
- 新生兒須在臺北市戶政事務所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申請時仍設籍臺北市
- 父或母須自出生日(或預產日)起 10 個月前至申請時連續設籍臺北市;之前連續設籍新北市、基隆市也算
- 完成出生登記者須於出生次日起 60 日內申請(有正當理由經核准可延長為 1 年);初設戶籍登記者須於 1 年內申請
- 由新生兒之母申請,依法可由父或監護人申請
- 官方來源
- 資料狀態
-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