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臺南市醫療補助

臺南市低收、中低收入戶,或家庭收入財產在標準以下且 3 個月醫療費累計達一定金額的市民,可申請補助健保自付醫療費用。

低收入戶補助 100%;中低收入戶(3 個月醫療費達 3 萬元以上)補助 80%;一般市民(收入財產符合標準且 3 個月醫療費達 5 萬元以上)補助 70%;後兩者每人每年最高 20 萬元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 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政)課
查看官方辦理資訊

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臺南市
  • 待確認:非低收入戶者:中低收入戶需最近 3 個月醫療費累計達 3 萬元;一般市民需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最低生活費 1.5 倍、財產未逾中低收入戶標準 1.2 倍,且 3 個月醫療費累計達 5 萬元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未獲其他機關醫療補助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須於出院或就醫後 3 個月內申請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適用地區
臺南市
其他條件
  • 非低收入戶者:中低收入戶需最近 3 個月醫療費累計達 3 萬元;一般市民需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最低生活費 1.5 倍、財產未逾中低收入戶標準 1.2 倍,且 3 個月醫療費累計達 5 萬元
  • 未獲其他機關醫療補助
  • 須於出院或就醫後 3 個月內申請
官方來源
資料狀態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