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扶助屏東縣政府社會處

屏東縣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就業交通補助

屏東縣低收或中低收入戶經縣府提供或轉介就業,在同一雇主做滿 3 個月,可依客運票價申請通勤交通費補助,每月最多補 22 天。

依屏東客運票價計算工作地點至居住地點來回車資,每月最多補助 22 天,按實際上班日補助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 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社會課
查看官方辦理資訊

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屏東縣
  • 待確認: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
  • 待確認:須經屏東縣政府提供或轉介就業成功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須於同一雇主就業滿 3 個月,滿 3 個月後 3 個月內申請,之後每月 5 號前申請上個月補助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適用地區
屏東縣
其他條件
  • 須經屏東縣政府提供或轉介就業成功
  • 須於同一雇主就業滿 3 個月,滿 3 個月後 3 個月內申請,之後每月 5 號前申請上個月補助
官方來源
資料狀態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