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澎湖縣政府衛生局
澎湖縣低收、中低收入戶赴臺就醫住宿費補助
設籍澎湖縣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赴臺灣接受放射或化學治療(病患及陪同者),或轉診入住加護病房(陪同者)時,補助住宿費。
低收入戶每日最高 600 元、每趟最高 3,000 元;中低收入戶每日最高 400 元、每趟最高 2,000 元;以一房、每趟最多 5 日為限,實支較低則核實補助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澎湖縣衛生局或各鄉(市)衛生所
申請期間:就醫或療程結束後 3 個月內
查看官方辦理資訊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澎湖縣
- 待確認: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
- 待確認:須入住合法旅宿,並檢附轉診單、加護病房或放射、化學治療證明與住宿發票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須於就醫或療程結束日起 3 個月內向衛生局或衛生所申請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 適用地區
- 澎湖縣
- 其他條件
- 須入住合法旅宿,並檢附轉診單、加護病房或放射、化學治療證明與住宿發票
- 須於就醫或療程結束日起 3 個月內向衛生局或衛生所申請
- 官方來源
- 資料狀態
-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