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育兒澎湖縣政府社會處
澎湖縣六歲以下幼童健保費補助
在澎湖辦出生登記、爸媽或監護人一方設籍澎湖滿 1 年的 6 歲以下幼童,健保費自付額由縣府補助,向鄉市公所申請。
每月最高補助至全民健保第六類第二目保險對象自付保險費,低於此金額者依實際支付金額補助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戶籍所在地鄉(市)公所
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澎湖縣
- 待確認:家中有子女未滿 6 歲
- 待確認:幼童須在澎湖縣辦理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父母或監護人至少一方須設籍澎湖縣 1 年以上;任一方遷出即停止受理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保費已由其他政府預算補助者不重複補助(不足部分補差額)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保險費核退須自申請日起 6 個月內辦理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 適用地區
- 澎湖縣
- 其他條件
- 幼童須在澎湖縣辦理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
- 父母或監護人至少一方須設籍澎湖縣 1 年以上;任一方遷出即停止受理
- 保費已由其他政府預算補助者不重複補助(不足部分補差額)
- 保險費核退須自申請日起 6 個月內辦理
- 官方來源
- 資料狀態
-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