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育兒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新北市弱勢兒童少年生活扶助
設籍新北市未滿 18 歲兒少,因父母離婚、單親監護、一方死亡或重病等導致家庭生活困難,且收入財產在標準以下者,可按月領生活扶助。
未滿 6 歲每人每月 2,313 元;6 歲以上未滿 18 歲每人每月 2,197 元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或社會人文課
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新北市
- 待確認:家中有子女未滿 18 歲
- 待確認:須有父母雙亡、離婚、一方監護、一方死亡失蹤、重大傷病、服刑 1 年以上、非婚生且生活困難、未成年懷孕生育等情形之一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 26,625 元(最低生活費 1.5 倍);不動產合計 650 萬元以下,動產合計 80 萬元以下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未獲政府其他生活扶助、未公費安置;年滿 15 歲或國中畢業未升學者、列冊第一至三款低收入戶、領有身障補助或緊急生活扶助者不予補助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 適用地區
- 新北市
- 其他條件
- 須有父母雙亡、離婚、一方監護、一方死亡失蹤、重大傷病、服刑 1 年以上、非婚生且生活困難、未成年懷孕生育等情形之一
- 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 26,625 元(最低生活費 1.5 倍);不動產合計 650 萬元以下,動產合計 80 萬元以下
- 未獲政府其他生活扶助、未公費安置;年滿 15 歲或國中畢業未升學者、列冊第一至三款低收入戶、領有身障補助或緊急生活扶助者不予補助
- 官方來源
- 資料狀態
-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