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

南投縣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

設籍南投縣的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在本縣租屋且本人、配偶與戶內直系親屬都無自有住宅,可申請房租補貼。

每人每月 500 元,最多 5 人;實際租金低於補貼金額者補貼實際租金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 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
查看官方辦理資訊

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南投縣
  • 待確認:本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 待確認:具低收入戶身分
  • 待確認:目前租屋居住
  • 待確認:你或家人名下沒有住宅
  • 待確認:須租賃本縣房屋,且未領本府其他租金或貸款利息補貼、住宿式照顧費補助,未使用公有房舍或平價住宅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身心障礙者、配偶及戶內直系親屬均無自有住宅(持分共有住宅面積未滿 40 平方公尺且戶籍不在該處者視為無自有住宅)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承租人與出租人不得有直系親屬關係;入住 24 小時住宿式機構期間停止補貼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適用地區
南投縣
其他條件
  • 須租賃本縣房屋,且未領本府其他租金或貸款利息補貼、住宿式照顧費補助,未使用公有房舍或平價住宅
  • 身心障礙者、配偶及戶內直系親屬均無自有住宅(持分共有住宅面積未滿 40 平方公尺且戶籍不在該處者視為無自有住宅)
  • 承租人與出租人不得有直系親屬關係;入住 24 小時住宿式機構期間停止補貼
官方來源
資料狀態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