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扶助苗栗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
苗栗縣低收入戶喪葬補助
苗栗縣列冊低收入戶死亡者的親屬,可申請喪葬補助。
每名最高 3 萬元;縣府委託福利機構安置者,由機構申請,最高 5 萬元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
申請期間:死亡後 3 個月內
查看官方辦理資訊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苗栗縣
- 待確認:具低收入戶身分
- 待確認:亡者須為本縣列冊低收入戶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須於死亡後 3 個月內申請,並檢附喪葬費收據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已依其他規定申請喪葬補助或救助者不得重複申請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 適用地區
- 苗栗縣
- 其他條件
- 亡者須為本縣列冊低收入戶
- 須於死亡後 3 個月內申請,並檢附喪葬費收據
- 已依其他規定申請喪葬補助或救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 官方來源
- 資料狀態
-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