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連江縣政府
連江縣 65 歲以上老人居家生活補助費
長期設籍並住在馬祖的 65 歲以上長者,沒有領月退或較高的其他津貼,可向鄉公所申請每月 3,000 元居家生活補助費。
每人每月 3,000 元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戶籍地鄉公所
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連江縣
- 待確認:年齡 65 歲以上
- 待確認:須於民國 94 年 1 月 1 日以前設籍連江縣;或原籍本縣遷出後再遷入滿 2 年、累計設籍滿 6 年以上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須有居住事實,每年居住本縣滿 183 天(94 年以前設籍且未遷出者,或經證明須長期就醫等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未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未入獄服刑、羈押或拘禁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未領軍公教、政務人員或公營事業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一次退休金未辦優惠存款等例外情形除外)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已領老農、漁津貼、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障生活補助或榮民就養給與每月高於 6,500 元者不符,低於者可領差額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勞保月退休金高於基本工資者不符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 適用地區
- 連江縣
- 其他條件
- 須於民國 94 年 1 月 1 日以前設籍連江縣;或原籍本縣遷出後再遷入滿 2 年、累計設籍滿 6 年以上
- 須有居住事實,每年居住本縣滿 183 天(94 年以前設籍且未遷出者,或經證明須長期就醫等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 未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未入獄服刑、羈押或拘禁
- 未領軍公教、政務人員或公營事業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一次退休金未辦優惠存款等例外情形除外)
- 已領老農、漁津貼、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障生活補助或榮民就養給與每月高於 6,500 元者不符,低於者可領差額
- 勞保月退休金高於基本工資者不符
- 官方來源
- 資料狀態
-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