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連江縣政府
連江縣身心障礙者生活津貼
設籍連江縣、一年內實際居住合計滿 183 日、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每月可領生活津貼。
輕度、中度、重度每人每月 3,500 元;極重度每人每月 4,000 元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戶籍所在地鄉村公所
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連江縣
- 待確認:本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 待確認:設籍本縣,且一年內實際居住合計 183 日以上(出境就醫、就學等特殊狀況可採計)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現職軍公教及公營事業人員不發給;經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者不發給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領有其他政府生活津貼但金額較低者,可請領差額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 適用地區
- 連江縣
- 其他條件
- 設籍本縣,且一年內實際居住合計 183 日以上(出境就醫、就學等特殊狀況可採計)
- 現職軍公教及公營事業人員不發給;經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者不發給
- 領有其他政府生活津貼但金額較低者,可請領差額
- 官方來源
- 資料狀態
-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