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連江縣政府

連江縣身心障礙者生活津貼

設籍連江縣、一年內實際居住合計滿 183 日、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每月可領生活津貼。

輕度、中度、重度每人每月 3,500 元;極重度每人每月 4,000 元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 戶籍所在地鄉村公所
查看官方辦理資訊

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連江縣
  • 待確認:本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 待確認:設籍本縣,且一年內實際居住合計 183 日以上(出境就醫、就學等特殊狀況可採計)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現職軍公教及公營事業人員不發給;經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者不發給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領有其他政府生活津貼但金額較低者,可請領差額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適用地區
連江縣
其他條件
  • 設籍本縣,且一年內實際居住合計 183 日以上(出境就醫、就學等特殊狀況可採計)
  • 現職軍公教及公營事業人員不發給;經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者不發給
  • 領有其他政府生活津貼但金額較低者,可請領差額
官方來源
資料狀態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