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金門縣政府社會處

金門縣歷經戰地軍管時期老人慰助金

65 歲以上、戰地政務時期就設籍金門且累積設籍滿 10 年的縣民,每月可領老人慰助金。

未滿 90 歲每月 4,000 元;90~99 歲每月 5,000 元;100 歲以上每月 7,000 元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 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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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金門縣
  • 待確認:年齡 65 歲以上
  • 待確認:現設籍金門縣,且於民國 81 年 11 月 6 日已滿 16 歲並曾設籍金門縣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設籍金門縣累積滿 10 年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入監服刑、羈押或拘禁 2 個月以上、遷出金門縣者停止發給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適用地區
金門縣
其他條件
  • 現設籍金門縣,且於民國 81 年 11 月 6 日已滿 16 歲並曾設籍金門縣
  • 設籍金門縣累積滿 10 年
  • 入監服刑、羈押或拘禁 2 個月以上、遷出金門縣者停止發給
官方來源
資料狀態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