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扶助宜蘭縣政府社會處
宜蘭縣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醫療補助
宜蘭縣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弱勢民眾,就醫時自行負擔的健保部分負擔或健保未給付的醫療費用,可申請補助。
每人每年度最高補助 30 萬元(補助比例依身分,依縣(市)醫療補助辦法辦理)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
申請期間:出院或就醫後 3 個月內
查看官方辦理資訊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宜蘭縣
- 待確認: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
- 待確認:補助限健保部分負擔或健保未給付的醫療費用,不含洗牙、齒列矯正、營養品、膳食費、掛號費等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選擇自費而放棄健保給付者不補助,除非在地區醫院以上就醫且經醫師診斷證明為治療所必須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須於出院或就醫後 3 個月內申請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 適用地區
- 宜蘭縣
- 其他條件
- 補助限健保部分負擔或健保未給付的醫療費用,不含洗牙、齒列矯正、營養品、膳食費、掛號費等
- 選擇自費而放棄健保給付者不補助,除非在地區醫院以上就醫且經醫師診斷證明為治療所必須
- 須於出院或就醫後 3 個月內申請
- 官方來源
- 資料狀態
-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