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扶助宜蘭縣政府社會處
宜蘭縣低收入戶喪葬補助
宜蘭縣列冊低收入戶死亡者的親屬(或協助殮葬獨居低收入戶的人),可申請喪葬補助。
低收入戶第一款及第二款:每人 2 萬元;第三款:每人 1 萬 5,000 元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死者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
申請期間:死亡後 3 個月內
查看官方辦理資訊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宜蘭縣
- 待確認:具低收入戶身分
- 待確認:亡者須為本縣列冊低收入戶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須於死亡後 3 個月內申請並檢附喪葬費收據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已申請其他喪葬補助或救助者,額度較高不再補助,較低則補足差額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 適用地區
- 宜蘭縣
- 其他條件
- 亡者須為本縣列冊低收入戶
- 須於死亡後 3 個月內申請並檢附喪葬費收據
- 已申請其他喪葬補助或救助者,額度較高不再補助,較低則補足差額
- 官方來源
- 資料狀態
-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