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扶助花蓮縣政府社會處
花蓮縣急難救助
設籍花蓮縣,家人過世無力殮葬、重病意外、主要賺錢的人失業或失蹤、帳戶被凍結等急難,可向公所申請救助金,一般為 5,000 元,殮葬最高 3 萬元。
戶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低收入戶一款 3 萬元,二、三款負家計者 2 萬元、非負家計者 1 萬元,非列冊低收入戶 6,000 元;意外重病、失業失蹤、帳戶凍結、給付未核准期間各 5,000 元;其他重大變故最高 1 萬元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
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花蓮縣
- 待確認:須遭遇規定的急難情形:戶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意外傷害或重病致生活困境;主要生計負責者失業、失蹤、服兵役、服刑等無法工作;財產或帳戶遭強制執行凍結;福利或保險給付尚未核准期間生活困難;其他重大變故經縣府訪視認定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 適用地區
- 花蓮縣
- 其他條件
- 須遭遇規定的急難情形:戶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意外傷害或重病致生活困境;主要生計負責者失業、失蹤、服兵役、服刑等無法工作;財產或帳戶遭強制執行凍結;福利或保險給付尚未核准期間生活困難;其他重大變故經縣府訪視認定
- 官方來源
- 資料狀態
-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