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扶助新竹市政府社會處

新竹市低收入戶住院看護費補助

新竹市列冊低收入戶住院需專人照顧時,每日最高補助 2,000 元,同一年度最高 18 萬元,出院後 3 個月內向區公所申請。

住院看護費每日最高 2,000 元(不足者以實際支出為限),同一年度最高 18 萬元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 戶籍所在區公所

申請期間:出院日起 3 個月內

查看官方辦理資訊

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新竹市
  • 待確認:具低收入戶身分
  • 待確認:須為新竹市列冊低收入戶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須有醫師診斷證明需專人照顧,且檢附看護收據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須於出院日起 3 個月內申請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適用地區
新竹市
其他條件
  • 須為新竹市列冊低收入戶
  • 須有醫師診斷證明需專人照顧,且檢附看護收據
  • 須於出院日起 3 個月內申請
官方來源
資料狀態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