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扶助新竹市政府社會處
新竹市低收入戶住院看護費補助
新竹市列冊低收入戶住院需專人照顧時,每日最高補助 2,000 元,同一年度最高 18 萬元,出院後 3 個月內向區公所申請。
住院看護費每日最高 2,000 元(不足者以實際支出為限),同一年度最高 18 萬元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戶籍所在區公所
申請期間:出院日起 3 個月內
查看官方辦理資訊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新竹市
- 待確認:具低收入戶身分
- 待確認:須為新竹市列冊低收入戶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須有醫師診斷證明需專人照顧,且檢附看護收據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須於出院日起 3 個月內申請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 適用地區
- 新竹市
- 其他條件
- 須為新竹市列冊低收入戶
- 須有醫師診斷證明需專人照顧,且檢附看護收據
- 須於出院日起 3 個月內申請
- 官方來源
- 資料狀態
-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