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育兒新竹市政府社會處

新竹市低收入戶產婦及嬰兒營養費

新竹市列冊低收入戶婦女生育,或妊娠滿 20 週以上死產、自然流產,每案補助 2 萬元,須於事後 3 個月內向區公所申請。

每案補助 2 萬元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 戶籍所在區公所

申請期間:嬰兒出生或死產、自然流產後 3 個月內

查看官方辦理資訊

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新竹市
  • 待確認:具低收入戶身分
  • 待確認:你或配偶正在懷孕,或家中有子女未滿 3 個月
  • 待確認:須為新竹市列冊低收入戶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須於嬰兒出生或死產、自然流產後 3 個月內申請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死產、自然流產須妊娠滿 20 週以上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適用地區
新竹市
其他條件
  • 須為新竹市列冊低收入戶
  • 須於嬰兒出生或死產、自然流產後 3 個月內申請
  • 死產、自然流產須妊娠滿 20 週以上
官方來源
資料狀態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