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新竹市政府社會處
新竹市安老津貼
98 年以前就設籍新竹市的 65 歲以上長者,沒有領月退、老農津貼等其他給付,可向戶籍地區公所申請每月 3,000 元安老津貼。
每人每月 3,000 元;年滿 100 歲以上每月 8,000 元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政課
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新竹市
- 待確認:年齡 65 歲以上
- 待確認:最近一次設籍新竹市之日須在民國 98 年 1 月 1 日以前,且居住本市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不得為現職軍公教、政務人員或公營事業職員工,或領取月退休(伍、職)金者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69 年 1 月 1 日以後領一次退休金超過 150 萬元者不符(年滿 100 歲者不在此限)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未領榮民就養給與、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未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最近一年居住國內須滿 183 日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最近一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須未滿 50 萬元(保險給付不計)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個人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須未滿 500 萬元(自住唯一房屋可扣除最多 400 萬元)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 適用地區
- 新竹市
- 其他條件
- 最近一次設籍新竹市之日須在民國 98 年 1 月 1 日以前,且居住本市
- 不得為現職軍公教、政務人員或公營事業職員工,或領取月退休(伍、職)金者
- 69 年 1 月 1 日以後領一次退休金超過 150 萬元者不符(年滿 100 歲者不在此限)
- 未領榮民就養給與、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未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
- 最近一年居住國內須滿 183 日
- 最近一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須未滿 50 萬元(保險給付不計)
- 個人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須未滿 500 萬元(自住唯一房屋可扣除最多 400 萬元)
- 官方來源
- 資料狀態
-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