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新竹縣政府高齡長照處
新竹縣敬老禮金(115 年)
今年年滿 65 歲、民國 94 年 8 月 1 日以後設籍新竹縣且持續設籍滿 10 年、符合排富條款的長者,可領敬老禮金 1 萬元。
每人 1 萬元(115 年度,4/1~9/30 受理申請,分 7 月底、11 月底兩批發放)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戶籍地鄉(鎮、市)公所
申請期間:115 年 4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查看官方辦理資訊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新竹縣
- 待確認:年齡 65 歲以上
- 待確認:須民國 94 年 8 月 1 日以後設籍新竹縣,且截至申請日已持續設籍滿 10 年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排富:113 年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 50 萬元,個人土地及房屋公告現值合計未超過 500 萬元,未領軍公教退休(職)金、老農(漁)福利津貼、榮民就養給與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最近 1 年居住國內須滿 183 日;現職軍公教及公營事業職員工、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入獄服刑或羈押者不能領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已領新竹縣敬老福利津貼者不重複發給;去年已申請通過者今年免重新申請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 適用地區
- 新竹縣
- 其他條件
- 須民國 94 年 8 月 1 日以後設籍新竹縣,且截至申請日已持續設籍滿 10 年
- 排富:113 年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 50 萬元,個人土地及房屋公告現值合計未超過 500 萬元,未領軍公教退休(職)金、老農(漁)福利津貼、榮民就養給與
- 最近 1 年居住國內須滿 183 日;現職軍公教及公營事業職員工、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入獄服刑或羈押者不能領
- 已領新竹縣敬老福利津貼者不重複發給;去年已申請通過者今年免重新申請
- 官方來源
- 資料狀態
-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