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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性侵害被害人補助
設籍嘉義縣(或非本國籍居住嘉義縣)的性侵害犯罪被害人,可申請醫療、緊急生活、訴訟及律師、心理復健、庇護安置、租屋與通譯費用補助,由社工評估後向縣府申請。
醫療每人次最高 3,000 元;緊急生活費依當年度最低生活費、最高 3 個月;第一審訴訟費最高 2 萬元、二三審最高 3 萬元;律師費每審最高 5 萬元、偵訊律師費最高 2 萬元
怎麼申請
線上或臨櫃皆可- 社會工作師(員)轉介
- 嘉義縣政府
申請期間:醫療須於行為後 6 個月內申請;緊急生活費於事實發生後 3 個月內;訴訟費於提出訴訟 3 個月內
查看官方辦理資訊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嘉義縣
- 待確認:須為刑法所列性侵害相關罪名的被害人,且設籍嘉義縣或非本國籍居住嘉義縣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申請人須為被害人本人、配偶、法定代理人或執行專業保護事務者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除醫療外,多數項目須經社工評估有需求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已依其他法令領取同性質補助者從優擇一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 適用地區
- 嘉義縣
- 其他條件
- 須為刑法所列性侵害相關罪名的被害人,且設籍嘉義縣或非本國籍居住嘉義縣
- 申請人須為被害人本人、配偶、法定代理人或執行專業保護事務者
- 除醫療外,多數項目須經社工評估有需求
- 已依其他法令領取同性質補助者從優擇一
- 官方來源
- 資料狀態
-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