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扶助嘉義縣政府社會局

嘉義縣低收入戶住院看護補助

設籍嘉義縣、未滿 65 歲的低收入戶,嚴重傷病住院經醫師證明需要請看護,每天最高補助 1,800 元。

每人每日最高 1,800 元,每人每年最高 18 萬元

怎麼申請

需臨櫃辦理
  • 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
查看官方辦理資訊

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嘉義縣
  • 待確認:年齡未滿 65 歲
  • 待確認:具低收入戶身分
  • 待確認:須患嚴重傷病住院治療,經醫師證明須僱請專人看護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須於看護結束之日起 3 個月內申請,並檢附看護員專業證照影本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適用地區
嘉義縣
其他條件
  • 須患嚴重傷病住院治療,經醫師證明須僱請專人看護
  • 須於看護結束之日起 3 個月內申請,並檢附看護員專業證照影本
官方來源
資料狀態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