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嘉義縣政府社會局
嘉義縣家庭暴力被害人補助
設籍嘉義縣(或非本國籍居住嘉義縣)的家庭暴力被害人及其子女,可申請醫療、心理輔導、緊急生活扶助、安置、房租、訴訟及律師費用補助,由社工評估後向縣府申請。
醫療每次最高 3,000 元;心理輔導每小時最高 1,600 元;緊急生活扶助依當年度最低生活費、最高 3 個月;安置每人每日 690 元(另有輔導事務費);房租每月最高 5,000 元、每年最多 6 個月;律師諮詢每案最高 3,000 元、每審律師費最高 4 萬元、訴訟費每人每案最高 5,000 元
怎麼申請
線上或臨櫃皆可- 社會工作師(員)轉介
- 嘉義縣政府社會局
申請期間:多數項目須於事實發生或就診、承租、接獲判決書之日起 3 個月內申請
查看官方辦理資訊這項補助目前沒有直接的線上申請連結,請依官方公告辦理。
資格核對
- 待確認:戶籍設在嘉義縣
- 待確認:須為家庭暴力防治法所稱被害人或其子女,且設籍嘉義縣或非本國籍居住嘉義縣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申請人須為被害人本人、配偶、法定代理人或執行保護工作的機構人員(配偶或法定代理人為加害人者不受理)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緊急生活扶助、安置、房租、心理輔導等多數項目須經社工評估有需求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 待確認:已依其他法令領取同性質補助者不重複補助,從優擇一需向主管機關確認
還沒有你的作答,所以條件都是待確認。回首頁回答幾題,這裡就會逐項標示你符合哪些。
- 適用地區
- 嘉義縣
- 其他條件
- 須為家庭暴力防治法所稱被害人或其子女,且設籍嘉義縣或非本國籍居住嘉義縣
- 申請人須為被害人本人、配偶、法定代理人或執行保護工作的機構人員(配偶或法定代理人為加害人者不受理)
- 緊急生活扶助、安置、房租、心理輔導等多數項目須經社工評估有需求
- 已依其他法令領取同性質補助者不重複補助,從優擇一
- 官方來源
- 資料狀態
- 已對照官方原文核對 最後核對 2026-10-08